在上一部分,我们拆解了Web3项目中最常见的两种“组织结构型误区”:基金会的“假中立”与DAO的“空壳化”。它们的共同点在于,形式合规难掩实质控制,所谓“分散权力”反而成了责任规避的反证。
然而,合规风险并不仅止步于组织形式。更多项目在日常运营中,往往也陷入了“服务外包”“多地注册”“链上即豁免”等路径依赖,试图通过模糊责任边界来弱化监管可追溯性。
这些策略听上去“操作空间大”、甚至被视为“业内惯例”,但从监管视角看,却恰恰是风险最高的盲区。
接下来,Portal Labs将继续拆解后三类典型高危结构,并结合真实案例,帮助你识别运营层面的结构陷阱。
“服务外包”掩盖运营责任
面对监管不确定性,不少Web3项目方倾向于采用“外包”策略,将合约开发、前端维护、营销推广等核心职能形式上交由第三方执行,希望以此弱化自身的运营属性,规避监管责任。
但监管机构并不只看合同签了给谁,而是关注“谁在实际做决策、谁从中获益”。也就是说,外包的法律效果并不取决于表面形式,而取决于控制权的实质归属。如果监管机构发现所谓第三方服务商与项目团队存在利益绑定、指令控制、人员重叠等情形,即便合同独立,也可能被认定为项目方的延伸运营单元。此时,所有行为将被重新归责于项目主体。
2022年,美国SEC在起诉Dragonchain时指出,其团队虽设立了多个法人实体并将部分运营工作交由外包公司承担,但SEC通过邮件记录、运营轨迹与人员任职情况,认定所有关键决策依旧由Dragonchain母公司把控,外包结构并未构成责任隔离。
在香港,SFC在处理某类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合规调查时,也明确表示:若核心运营、技术决策仍掌握在同一实控人手中,即使业务由“服务商”执行,也不会被视为独立运营。此类“形式分拆”的安排,反而被视为刻意规避监管义务的负面证据。
服务外包本身并不违法,问题在于是否真实隔离了控制权与责任链条。如果只是将执行职能形式转移、而控制权未动,最终在监管穿透面前仍将归咎于项目本体。真正具备韧性的合规路径,应在早期结构设计阶段就明确:哪些环节可转交第三方,哪些职能必须内部承担并对外披露责任主体。
“多地注册 + 分布式节点”掩盖控制中心
在追求“无国界叙事”与“监管模糊带”之间寻找平衡时,一些Web3项目选择将注册地与运营节点进行人为拆分。它们通常在爱沙尼亚、葡萄牙、立陶宛等监管环境宽松的国家设立壳公司,同时宣称全球节点部署,试图构建“没有单一控制中心”的去中心化印象。
但现实中,大多数这类结构仍呈现高度集中控制,决策集中于少数核心成员、资金流向由单一实体或个人主导、关键代码更新权限掌握在一个地址之内。这类“结构分散、控制集中”的安排,越来越难以抵御监管的穿透式识别。尤其是当项目面临法律争议或跨境调查时,监管机构会优先追溯“实控人所在地”与“关键行为发生地”来确立司法管辖。分布式节点仅是技术部署方式,无法遮蔽运营实质。
在2024年Williams v. Binance案中,美国第二巡回法院裁定:只要美国用户通过Binance平台购买加密代币,且交易系统基础设施(如AWS节点)位于美国,美国法律就具备适用性,即使Binance自称无美国实体。此案例表明,美国监管不认同“无国籍”主张,只要用户与工程行为与主体控制相连,即可穿透。
其他地区的监管也在同步演进。2024年起,MAS在新加坡对申请虚拟资产服务牌照的项目明确要求披露“实际管理场所”与“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居住地”;香港SFC亦在指引中强调“海外注册结构无法阻止本地监管权追溯至控制人”。
“多地注册”与“分布式节点”并非结构安全垫。如果项目的战略、代码、资金与治理权仍集中于某一团队或个体,监管视角将直接聚焦于该控制中心。相较搭建壳结构掩护,明确项目实控人职责与监管义务分布,反而更能降低法律风险。
“链上发布 ≠ 无人运营”
在部分技术团队的理解中,智能合约一经部署,Web3项目便“与其脱钩”。他们将代码上链视为“去中心化交付”,试图通过技术完成法律责任的切割:我们没有运营,只是写了代码而已。
但监管机构并不接受这种“技术即免责”的论调。链上只是形式,链下才是行为。谁发起了营销?谁组织了投放?谁实际控制了流通路径?这些因素,才是监管判断责任归属的核心。监管不会仅仅因代码无管理员、合约可被任意调用,就认定项目已去中心化。若项目方仍在推广代币、设置交易激励、保留官方社群、与KOL合作分发或接受早期融资,其运营身份便无法被抹除。
2024年,美国投资者对Pump.Fun平台发起集体诉讼,指控其通过memecoin发行及pump‑and‑dump洗钱与炒作手段运营,尽管其声称“链上合约公开”,但诉状明确指出“营销活动与KOL推广是驱动交易的核心”。此案指出,监管并不只盯代码,而是重点审查谁在链下操盘 。
2025年2月,SEC发布Staff Statement,重申:即使是“娱乐型”meme tokens,也不能被标签“豁免”;只要存在财富增值期待或营销干预,仍要根据Howey Test进行判断 另外,全球监管也已趋于共识。2024年起,SEC、CFTC、香港SFC与新加坡MAS等多地监管均强化“行为导向”判断逻辑,将链下的推广与分发路径列为重点审查项,特别是通过KOL、空投、交易所上线配合进行“带动性发行”的模式,几乎全部视为典型运营行为。
链上部署不是责任终点,而是责任起点。只要项目方仍通过链下行为推动Token流通,其就始终处于监管视野之中。真正去中心化的关键,从不是技术形式,而是能否退出运营、放弃控制、让市场自行演化。
别只看“结构”,要看“控制关系”
从近两年来看,监管的逻辑已经越来越清晰,即不是看你搭了什么架构,而是看你如何操盘、谁在得益。
正如Portal Labs一直强调的那样,Web3项目真正需要的,不是结构的复杂堆叠,而是责任与控制边界的清晰设定。与其试图通过“结构游戏”掩盖风险,不如一开始就建立起具备韧性与可解释性的合规架构。